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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照顧制度

責任照顧

責任照顧是全球化學工業界持續改善工安、衛生、環保與保安的績效與達到卓越表現的自願性承諾。 
要達到此一目標,必須符合甚至超越法律規定,業界並應與政府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合作。責任照顧是化工業者對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道德準則以及卓越表現的承諾,希望提高大眾對業界化學品生命週期安全管理的信心與信賴,同時確保化學品對改善生活水準、提升生活品質及保護環境的貢獻。有效且透明地與業界相關的利害關係人接觸是責任照顧的基石,同時也扮演著瞭解與達成社會期待的重要角色。

 

 

責任照顧是化學工業對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承諾

責任照顧也是ICCA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Chemical Associations,國際化學工業協會) 與台灣化學工業回應聯合國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 (UN 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 Management SAICM)於2020年前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減少化學品在製造及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及人體健康負面衝擊的重要工作項目。

責任照顧制度於1985年由加拿大化學工業發起,以回應外界對化學工業界的挑戰及利害關係人的期待。時至今日,已有超過70個國家的化工業者參與國際化學工業協會,投入責任照顧的實務推行行列。

TRCA推行責任照顧制度,係透過CEO(事業主持人) 簽署承諾聲明 (Statement of Commitment)以及責任照顧全球憲章(Responsible Care Global Charter),上述兩項簽署為入會之必要條件,以及管理準則(Codes of Management Practices)的推動、自評制度(Self-Evaluation)的施行、管理準則驗證(Management System Verification, MSV)的推行、安環績效報告(HSE Performance Indicators Report)的提報以及公司間推行責任照顧制度的經驗分享,以協助企業建制完善的工安、衛生、環保及保安的制度,達到永續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