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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氫、硝酸銨全國性聯防組織籌組意願調查

環保署於110年8月20日公告修正「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新增列管氟化氫(氫氟酸)、硝酸銨為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

  • 硝酸銨含量≥80%且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50,000公斤以上者,應於111年8月1日前組設或加入聯防組織。
  • 氟化氫(氫氟酸)含量≥10%且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300公斤以上者,應於111年12月1日前組設或加入聯防組織。

 

為協助會員符合法規,TRCA擬就跨縣市運送之相關運作人組設氟化氫(氫氟酸)、硝酸銨全國性聯防組織,若您有意願與TRCA共同籌組,煩請於111年1月7日前與TRCA聯繫

 

 

 

 

 

圖片來源:Background vector created by freepik - www.freepik.com

2021.12.27